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301959002
公司新闻
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点、材料
发布时间: 2024-04-28 08:55 更新时间: 2024-05-11 09:13
观看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点、材料视频:

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点、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中必需的许可证件之一。准许于申与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点及相关材料的详细介绍。

申请条件:

  • 申请单位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并具有与其依法设立的主要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人员和管理体制。
  •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办公场所、经费、设备、人员及其它配套条件,并具备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能力。
  • 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品行。
  • 申请材料:

    1. 申请单位信息:包括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
    2.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的履历及学历证明。
    3. 办公场所证明:包括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4. 经营能力证明:包括主要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设备清单、运营计划、管理体制等。
    5. 财务状况证明:包括近三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6. 品行证明: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信誉证明等。
    7.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 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2. 受理:根据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初步受理。
    3. 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将要求补正。
    4. 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5. 审批: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6. 领取:持办理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 申请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 申请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 申请单位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或申请变更手续。
  • 申请单位在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应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 申与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专业、高效、全方位的办理服务,确保您的申请顺利通过,让您快速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我们的团队将全程跟踪服务,为您解决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可为您的申请提供相关咨询、材料准备、申请表格填写以及办理过程中的协助等服务。我们将始终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为您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欢迎致电我们的业务咨询热线,或是直接来访我们的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优质的服务!

    联系方式

    • 电  话:13301959002
    • 经理:陶明星
    • 手  机:13301959002
    • 微  信:1330195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