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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 2024-04-28 08:47 更新时间: 2024-05-1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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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

在上海市,如果您计划开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需要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下面我将从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申请条件

1. 公司注册方面:

a) 在上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外资公司;

b) 公司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c) 公司具备必要的生产和创作能力。

2. 专业团队:

a) 公司需要组建专业的制作团队,包括编导、摄影、剪辑等专业人员;

b) 制作团队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和资质。

3. 场地设备:

a) 公司需要拥有适合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场地;

b) 公司需要配备符合行业标准的专业设备。

4. 财务能力:

a) 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节目制作和经营;

b) 公司需要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请材料

1. 公司资料:

  • 公司章程及变更文件;
  • 公司注册登记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公司经营范围及业绩介绍。
  • 2. 专业团队资料:

  • 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 从业经历证明;
  • 资质证书。
  • 3. 场地设备:

  • 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专业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
  • 4. 财务能力证明:

  • Zui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 银行流水账户及资金证明。
  • 以上就是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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