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工商变更各类情况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 更新时间 2025-01-17 11:53:43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301959002 联系手机 13301959002 联系人 陶明星 立即询价 |
一、什么是工商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需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完成整个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登记项目包括: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地址、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
工商变更指的是一切信息登记完毕后,未经变更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原本的信息,经营期间有信息变动的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工商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号: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即可进行申请登,反之,不能成功注册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原件1份,见说明2)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见说明4)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原件(见说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
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四、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
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许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变更营业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变更实收资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变更注册资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7、增加注册资本的,同时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见说明6)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9、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见说明7)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
10、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
11、以股权增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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