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知【上海】
| 更新时间 2024-12-12 09:13: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301959002 联系手机 13301959002 联系人 陶明星 立即询价 |
1、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3、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面)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4、办证室接到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有关科室按照证件审批承诺时限完成证件办理工作。
5、申请办证人于办证时限期满后可向办证室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知【上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指出版物经营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出版物进行销售、发行、出租、代理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的许可证件。针对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以便更好地了解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必须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中有关出版物经营者的规定;
2. 申请人必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形式;
3. 申请人必须有与经营的刊物结合的固定经营场所或者规定的邮寄地址;
4. 申请人必须有一定的财务实力。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申请人的法人证书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刊物副刊等相关证件;
3. 刊物样刊、已出版拥有版权的刊物一至三期以及其中包含的广告样张等刊物样品;
4.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财产证明等;
5. 申请人及其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的法律声明和承诺书。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自行在登报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连同申请表一并提交到市新闻出版局;
2. 申请人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 市新闻出版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后作出许可证的决定;
4. 如审批通过,申请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申请费用;
2.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不得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3. 申请人必须保证出版物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申请人必须在获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将被责令停止经营或注销许可证。
,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和要求,准备一定的申请材料,注意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有疑问,申请人可以及时咨询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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