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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 2023-07-31 10:42 更新时间: 2024-12-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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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

上海新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在上海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时必须取得的重要许可证件。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1)企业须为上海市注册并在上海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 (2)企业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记录;

  • (3)企业须具备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所需的技术和设备;

  • (4)企业须具备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所需的专业人员。

  • 2. 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1. (1)填写《上海市新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3)提交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 (4)提交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5. (5)提交企业信用记录和经营记录;

    6. (6)提交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所需技术和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7. (7)提交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所需专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3. 审核要求

    上海市出版行政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估

  • (1)核对企业的注册信息和经营场所证明,确保申请人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和条件;

  • (2)核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经营记录,评估企业的信誉度和经营风险;

  • (3)核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技术和设备证明,确保企业具备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所需的技术实力;

  • (4)核对申请人所提供的专业人员证明,确保企业具备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所需的人员队伍。

  • 4. 许可证领取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上海新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领取

    1. (1)领取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 (2)领取时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3)领取时需提供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4)领取时需缴纳相关的许可证费用。

    问答

    如何了解自己的信用记录和经营记录

    申请人可以通过上海市出版行政部门提供的信用查询系统来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也可以通过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自己的经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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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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