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新闻出版局审核材料
上海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新闻出版局审核材料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推出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零售或者批发出版物的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要求卖家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首先即使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出版物零售或者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办理相应证件的卖家进行下线,关闭店铺处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批发业务需要);
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特定证书,开书店以个体形式只能以个体户的形式办,如果是有限公司只能去地级市的文化局,需要新闻出版署等机构授权单位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