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部门及需要携带的材料
感谢您选择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服务提供商。为了确保您顺利完成办理手续,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部门及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广播电视许可证申请条件
1. 拥有合法经营资质: 需要提供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2. 有关联的人员资质: 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提供至少3名具有相关影视类职称的人员资料。 3. 丰富的影视作品: 提供公司过去所制作的影视作品,以证明实力和专业水准。二、广播电视许可证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需提供有效的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 | 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人员资质证明 | 需提供至少3名具有相关影视类职称的人员的职称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公司影视作品 | 需提供公司过去所制作的影视作品(包括作品名称、简介、参与人员名单等)。 |
办理周期:我们将尽快为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预计办理周期为2周时间。
感谢您对申与城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团队,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服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期待与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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