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条件与材料【完整版】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条件与材料【完整版】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合法开展业务的重要凭证。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您提供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代办服务,下文将详细介绍相关的代办条件与材料。
【代办条件】1. 注册企业申请人须为在上海合法注册的企业。
2. 资质要求申请人所属企业需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明。
3. 从业人员提供3名具备影视类职称(如导演、编剧、制片等)的工作人员。
4. 影视作品提供具有代表性的5部影视作品,并提供相关的版权证明。
【代办材料】1. 企业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资质证明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 人员证明3名具备影视类职称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4. 影视作品5部影视作品光盘及相关版权证明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签署的代办授权委托书。
【办理周期】办理周期一般为2周,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批部门的工作负荷等因素有所变化。
【常见问题】Q1为什么申请人所属企业需要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明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涉及到品牌推广和商标使用,申请人所属企业需要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明,以确保在业务开展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Q2影视作品是否一定需要有版权证明答是的,影视作品需要提供相关的版权证明,这有助于保护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确保作品在发行、传播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Q3办理周期为何会有所变化答办理周期会受到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批部门的工作负荷等因素的影响,有时候可能会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审批和核查。申请人需要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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