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公司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上海静安公司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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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哪些企业需要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材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的章程;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6、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网络情况。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自开展网络出版物零售业务15日内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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