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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需求
发布时间:2024-11-23

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需求

我是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咨询师,非常荣幸能为您提供关于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需求 办理的需求指南。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您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必要手续。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办理该许可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办理流程:

1. 资料准备:请您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节目制作设备购置证明文件;

节目拍摄、录制设备和软件购置发票;

节目制作人员资质证明等。

2. 材料提交: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

3. 材料审核:部门将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企业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将进入下一步。

4. 待定期检验:经审核通过的企业,需要定期进行设备和节目制作人员的检验,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5. 收取证书:通过上述步骤,办理完成后,您将收到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该证书是您合法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的凭证。

所需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证明。

2. 节目制作设备购置证明文件:包括节目制作设备、摄像机、录音设备等,须提供设备购置证明,可以是购买合同、发票等。

3. 节目拍摄、录制设备和软件购置发票:提供节目拍摄、录制设备以及相关软件的购置发票,用以证明设备的合法购置。

4. 节目制作人员资质证明:提供节目制作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包括职称证书、培训证书等。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证明等。

以上就是办理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更详细的咨询和指导,请随时联系我们。感谢您选择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祝您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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